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,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佈關於批准湖北恩施騰龍洞大峽谷等22處國家地質公園資格的通知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要求,獲得資格的地質公園要堅持“在保護中開發,在開發中保護”的原則,2年內按照《國家地質公園規劃編製技術要求》(國土資發〔2010〕89號),完成國家地質公園規劃的編製、報批和發佈;3年內按照《國家地質公園驗收標準》(國土資廳發〔2010〕40號),完成地質公園的建設,並按照相關程序申請正式命名。逾期不能完成國家地質公園規劃編製和建設的單位,將取消其國家地質公園資格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質公園的規範管理,指導地方政府和地質公園按期完成國家地質公園建設的各項工作,為促進地質遺跡資源保護、普及地學文化知識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。
第七批國家地質公園資格名單:
湖北恩施騰龍洞大峽谷地質公園
廣西都安地下河地質公園
湖南通道萬佛山地質公園
湖北長陽清江地質公園
山東昌樂火山地質公園
遼寧錦州古生物化石和花崗岩地質公園
內蒙古清水河老牛灣地質公園
湖南安化雪峰湖地質公園
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地質公園
安徽靈璧磬雲山地質公園
吉林四平地質公園
福建清流溫泉地質公園
福建三明郊野地質公園
廣西羅城地質公園
江西石城地質公園
甘肅宕昌官鵝溝地質公園
內蒙古四子王地質公園
安徽繁昌馬仁山地質公園
甘肅臨潭冶力關地質公園
江蘇連雲港花果山地質公園
黑龍江山口地質公園
遼寧葫蘆島龍潭大峽谷地質公園 (原標題:第七批國家地質公園資格名單公佈 22家公園上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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